对那个“涉嫌性侵养女的鲍某明”的调查和处理结果出来了!
据新华社9月17日消息,经司法行政部门调查。
美国人鲍某某在华期间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,情节严重,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》第三条、第八十一条之规定,公安部决定对鲍某某驱逐出境。
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依法执行对鲍某某驱逐出境决定。
美国人鲍某明隐瞒其美国身份14年,在中国当律师,当高管,“收养”孩子,还弄个涉嫌性侵养女。
现在,官方经过严密细致科学的调查,决定把这个美国人吊销律师执照驱逐出境。
但重点是: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毓明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。
这是2020年第一大瓜!
作为一个拥有丰富吃瓜经验的群众,深知吃瓜界流传着一句名言:
吃瓜需谨慎,翻转有风险!
现在瓜熟蒂落,权威部门调查后揭开了一部分内幕,有理有据的给出了处理结果。
但是,对鲍某某的处理结果,我现在还有两点不满意!
第一,对那些煽动情绪者还未没有任何处罚。
本案之所以引起公众的广泛讨论,一个关键原因在于“未成年幼女被性侵”这个情节。
一方面,是爆料人故意歪曲某些事实,另一方面,是某些媒体故意夸大其词推波助澜,最终强化“未成年女”和“性侵”两个关键概念博人眼球。
但是联合督导组“未发现鲍某某违背韩某某意志,采用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韩某某发生性关系的证据”。
“根据司法鉴定结论意见,韩某某具有性防卫能力和作证能力”。
这是这个事件反转的关键。
这个关键说明了“性侵”和“未成年幼女”这两个关键点,都是tmd有人在故意忽悠群众,故意践踏社会公众的善意!
如果不是这种严重挑战社会底线的“捏造”,谁愿意这么奔走呐喊呼号?
就跟前几天那个说自己被强奸后,只能爱上“强奸犯”的梁颖、罗冠军事件一样,有些人就是捏造事实,消费公众的善良。
事件反转了,一地鸡毛,但这些捏造事实的人却得到了他们想要的东西。
留下一大群曾经为他们奔走呐喊的群众原地懵逼!
至少要对这些捏造事实带节奏的博人眼球,煽动舆论人提出严厉而明确的批评!
但是什么也没有!
这些人,包括那些带节奏的人不处理,我不服!
第二,那些在该事件中背锅的警察还没得到安抚。
不知道那些前些日子还在喊打喊杀的人,还记不记得当时如何指责和谩骂烟台警方的?
那些人骂的很凶,甚至还有一个外地警察号隔空喊话了烟台警方。
现在看来,当时跳的最高,喊得最响的人,这下凉的最快,脸被打的应该最疼。
报案的韩某某自称多次去派出所报案,但警方却没有行动抓捕鲍某。
这个节奏引得人们纷纷质疑公安的“不作为”,质疑“背后有人干扰”,质疑鲍某占尽资源一手遮天。
事实呢?
事实上警方每次接到报案都依法处置了,但是这个韩某多次报案又多次撤案,这中间完全就是取决于她和鲍某的同居关系和心情。
你让警察怎么办?
这明明是韩某在浪费公共资源,警察却成了“背锅侠”。
如果不给受委屈的警方个说法,还有没有王法?
目前的处理结果,没给受委屈的警察安抚,我不满意!
别的不多说了。
从我一个普通群众的角度,分析不了什么专业的角度。
但就目前的处理结果,这个鲍某某是咎由自取,但还缺少对某些践踏公众善意的惩罚,还缺少对屡屡背锅的警方安抚。
根据我国法律,鲍某明被驱逐出境,应该在24小时内离开,并且在十年内都不能再来我们中国。
但是,那些践踏社会良心的人什么时候会受惩罚呢?
那些心里委屈的警察,是不是也可以回头安慰一下呢?
最后提示:吃瓜莫图快,装逼受天谴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