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较法学名词解释 比较法学名词解释题-sbobet网址

比较法学名词解释?

比较法学(comparative jurisprudence)又称“比较法”对不同历史时期或不同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的法学学科。

延伸阅读

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属于哪个学院?

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,属于民法学院。

比较法学,济南大学和鲁东大学哪个好?

怎么说呢,鲁东大学本来就是一个二本院校,而且还是偏师范类的,法学不是学校的优势学科。法学这个学科如果按照西方的定义,严格来说是高级学科,特别讲究门第和出身,内部自然形成鄙视链:“五院四系”瞧不起985院校法学院,985院校法学院瞧不起211院校法学院,211法学院瞧不起一本法学院。

所以二本院校的法学没有什么比较的意义,因为只要你能通过法律职业资格,那就是一名合格的法律从业者,如果连法律职业资格都无法通过,那么就业就成了问题。二本法学出身在最高层次的法律人才竞争序列中一开始就已经输了,只能通过考研更强的院校来改变一下这样的窘境。

努力将会是改变命运的助力,一个一个平台的跳跃,总能看到不一样的风景。

比较法学的特点?

主要在于通过比较的方法来研究法律。当然,人们的认识过程总是在不同程度上通过比较的方法进行的,任何科学都使用比较方法,但比较法学不同于法学其他学科,它的主要特征和方法在于比较。

  比较法所比较的法律是指不同国家的法律。这里所讲的“不同国家的法律”,其含义是相当广的。例如从空间而论,一般指本国法和外国法之比,或不同外国法之比。仅本国法之间的比较研究一般不属于近代意义上的比较法学范围。但有的法学家认为,联邦制国家中的联邦法和邦法(包括美国各州的州法)之间以及各邦法之间的比较研究,也属于比较法学范围。

比较法学属于什么法?

比较法学是一种法学研究方法,指的是对比中外各国立法进行法学研究。世界上的法律大致分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,大陆法系的代表国家是德国,是成文法国家,英美法系则为判例法,我国接近于大陆法系。不同法系和国家的法律制度不尽相同,通过对比可以取他人之长,不断完善自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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